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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保报销政策须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10:22 本文来源: 医保科(郭春阳)

一、哪些医保患者在我院就医时可直接结算报销?

普通门诊:湖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均可在我院门诊窗口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省外异地医保参保人经参保地备案审核通过后也可在门诊直接结算报销。(省内居民医保参保人除双通道药品报销外暂无普通门诊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湖南省内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在我院门诊窗口直接结算报销;省外异地医保参保人经参保地备案审核通过后可报销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慢性病种。

疾病住院:怀化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职工和居民医保均可在我院直接结算报销,怀化市辖区外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医保经参保地备案通过后也可在我院直接结算报销。

生育住院、门诊怀化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在我院直接结算报销怀化市辖区外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医保参保人均需自费结算回参保地报销。

意外伤害住院:限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怀化市本级和下属十三个区县医保经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出具审批表,怀化市市域外异地医保参保人填写《无责任方承诺书》);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不能报销医保,出院时自费结算。


二、转诊转院

1、怀化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我院住院不需要转诊手续,按正常比例报销;

2、怀化市辖区外的省内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经备案转诊或者属于急诊抢救的,报销比例下降5%,未经转诊备案且不属于急诊抢救的报销比例下降10%;

3、省外异地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三、异地医保

1、湖南省本级和长沙市医保参保患者在我院因疾病住院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结算报销。

2、怀化市辖区外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医保患者因疾病在我院住院的,经参保地审核备案后可在我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报销。

3、怀化市辖区外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医保患者因生育在我院住院的,需自费结算回参保地报销。

4、跨省异地医保患者经参保地审核备案后,可在我院报销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

5、省内异地医保参保人无需异地备案,可在我院直接报销普通门诊和门慢特病费用。


四、意外伤害

1、意外伤害是指摔伤、烧伤、烫伤、交通事故受伤、中毒、动物咬伤、食道异物、气管异物等情形。

2、因工伤、自残、自杀、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的医保不予报销,全额自费结算。

3、怀化市本级和下属十三个区县医保意外伤害患者入院时及时到窗口报备,经保险公司调查核实无责任方的出具审批表,出院时参保患者凭审批表在窗口直接结算报销;怀化市域外异地医保意外伤害参保患者在结算窗口经工作人员调查无责任方的,由患者签署《无责任方承诺书》,可在窗口直接结算报销,其他有责任方的或无法核实有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患者自费结算,回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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