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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8 16:48 本文来源: 系统

一 .人事科工作制度

1、在院党委书记领导下,负责全院人事各项工作。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实事求是,熟悉业务,关心职工,做好保密工作。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做好干部职工的培养考核、奖惩升调、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离休等工作。

3、掌握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健康状况等情况,给院领导提供第一手资料,积极搞好人事制度改革。

4、核定在册人员编制,定员定岗、建册建卡。熟悉和掌握各科室及各类工作的特点及规律性、工作量等,以便合理调配。

5、制定和完善医院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严格劳动考勤制度。督促各科室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表格(如卫生津贴、考勤表、考核表等),并予审核统计处理。


二. 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位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医德规范教育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本市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由院方统一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员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6、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科负责实施。

三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1、查借阅单位应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派2名共产党员按照查借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超级查借阅干部档案。

2、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3、只允许查阅批准查阅的内容;查借阅单位或个人需要摘抄、复制档案内容的,必须经档案管理单位同意后才能摘抄、复制。

4、查借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当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5、任何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6、除干部死亡撰写生平材料需要外,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其他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 ,要经过档案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限15天内归还,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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