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变更前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F2):
1、计分因素“拟派项目经理” 原文“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①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计10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计10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四级(中级)证书的计9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五级(初级)证书的计8分;本小项最高计 10分,不累计计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的查询截图)③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员)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计10分;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员)四级(中级)证书的计9分;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员)五级(初级)证书的计8分。本小项最高计10 分,不累计计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的查询截图。)④接受院感知识培训,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岗提供服务,否则不计分。”。
2、计分因素“拟派项目主管”中,其中:原文“拟任本项目的项目主管:
①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计7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四级(中级)证书的计6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五级(初级)证书的计5分。本小项最高计7分,不累计计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的查询截图。)②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员)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计7分;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员)四级(中级)证书的计6分;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员)五级(初级)证书的计5分。本小项最高计7 分,不累计计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的查询截图。)③承担过医院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并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计6分;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计5分。具有连续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计4分,不累计计分,本项最多计6分。(提供劳动合同,否则不计分。)
(二)开标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
变更后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F2):
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①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计14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计14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四级(中级)证书的计12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五级(初级)证书的计8分;本小项最高计14分,不累计计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的查询截图)③接受院感知识培训,计1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岗提供服务,否则不计分。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主管”:①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计10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四级(中级)证书的计8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五级(初级)证书的计5分。本小项最高计10分,不累计计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的查询截图。)②承担过医院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并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计10分;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计8分;具有连续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计5分,不累计计分,本项最多计10分。注: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二)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9:00
2、采购人
3、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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